2020年10月,原告与被告西XXXX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开启了这场劳务分包合作。然而,到了2022年7月质保期届满后,被告以“设备间地基下沉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返还质保金及支付剩余劳务费,双方陷入纠纷。
在西藏日喀则,处理这类合同纠纷的重任落到了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卓玛身上。自2020年开始执业的卓玛,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起,在合同纠纷等领域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为专精刑事案件,同时在建设工程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她始终秉持“诚信、专业、尽责、高效”的执业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
面对这起案件,卓玛首先深入研究合同依据。《劳务分包合同》明确约定“基坑开挖、回填由甲方(XX公司)提供机械设备,乙方(XX)配合”,XX公司负责工程质量监督。这为确定质量责任归属提供了关键依据。
接着,卓玛积极收集结算证据。她获取了XX公司与XX的通话录音、工程款支付明细表等,证实了欠付金额及质保金数额,为原告的主张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质量责任证据方面,卓玛调取了鉴定报告,报告显示地基下沉系“填土层压实度不足”,而该工序由XX公司负责。同时,她还收集了监理单位验收记录、项目管理群聊天记录,证明施工过程经XX公司技术总工确认。
在庭审中,卓玛依据这些证据,清晰阐述了我方核心主张:地基开挖、回填由XX公司提供机械设备并承担费用,XX仅提供劳务配合,质量责任应由XX公司承担;工程已于2023年2月完工,质保期已届满,XX公司无证据证明存在其他质量问题;XX公司已实际使用案涉工程,应视为验收合格。
最终,日喀则市XXXX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藏XX民初XX号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求,XX公司需向XX支付质量保证金458,304元以及劳务工程款387,230.9元。
卓玛作为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律所主任律师,还曾被聘用为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和会保障局聘用仲裁员等社会职务,她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这起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她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解决了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中质保金返还和劳务费追讨的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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