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孙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认为孙X明知资金来自犯罪所得仍予以转移,情节严重,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孙X对指控无异议。
接手本案的,是2017年开始执业的律师潘鹏飞。该律师在审查证据时产生怀疑,公诉机关虽罗列多项证据,但对于孙X从轻情节的证据审查是否全面?为查证这一问题,律师逐页翻阅常州市公安局XX分局依法调取的被告人孙X的人口基本信息等书证,仔细比对其中的细节;还致电银行,核对资金往来记录,制作资金流向图表。
最终,律师发现孙X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清赃款及违法所得等证据。在庭审中,这些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形成正面交锋,有力支持了辩护观点。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孙X获缓刑判决。
潘鹏飞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承办案件逾157件。他认为,在刑事辩护中,证据审查是关键,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挖掘每一个可能的辩点。他计划构建一套完整的证据审查知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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