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宁杰律所执业期间,居小森律师曾接手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21年4月17日,原告陈先生与被告陈先生本是朋友兼同乡,被告以急用钱为由向原告借款30,000元,原告通过微信转账交付,被告承诺一周归还。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一直未还款,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原告委托居小森律师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借款本金、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被告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何通过缺席判决程序为原告争取到全额胜诉。
居小森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首先,他梳理借款证据,夯实债权基础。整理微信聊天记录以确认借款合意,微信转账电子凭证证明款项交付,催款记录证明原告多次催讨,形成完整证据链。其次,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自起诉之日起按LPR标准计算逾期利息,最大化保障原告权益。最后,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律师依法申请缺席审理,法院视为被告放弃诉讼权利,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3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2022年7月6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同期LPR计算),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负担。原告无需再经历漫长等待,通过缺席判决程序成功追回全部借款本息。
结合江苏地区办案经验,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像本案中,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催款记录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是胜诉的关键。同时,律师要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合理主张逾期利息等权益。在面对被告缺席的情况,要依法申请缺席判决,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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