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里,有人擅长纸上谈兵,有人却能在实战中披荆斩棘。张烜墚,就是那个在刑事辩护战场上冲锋陷阵的勇士。他从检察官转型为律师,带着在检察院积累的丰富经验,投身于刑事辩护的浪潮中。
张烜墚曾在检察院工作5年,在侦查监督科办理数百起刑事案件。这段经历让他对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和关键环节了如指掌,也为他后来的律师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5年转岗成为律师后,他并没有局限于自己的“老本行”,而是恶补民事和行政法律知识,用3年时间学通了刑、民、行三大法律,这使他在处理各类复杂法律问题时,有了更为高屋建瓴的认识。
在众多案件中,他首创的“捕前辩护”概念发挥了巨大作用。结合自身在检察院批捕科的工作经历,他深知批捕阶段是刑事辩护的分水岭。不批捕的当事人后面有很大概率会无罪或者判缓,而批捕后想无罪则难上加难。于是,他带领靖霖天津所注重捕前辩护,力争将有问题的案件狙击在审查批捕阶段。2021年,他总结出《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八步法”》,并首次提出“捕前辩护”概念。按照最高检公布的数据,不批捕率一般在20%-30%,而他亲自办理的捕前辩护案件,只要介入及时,不批捕概率在80%左右。在研发该方法的当年,他亲自办理的8个捕前辩护案件,就有7个不批捕。这种对批捕阶段的精准把握,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无罪或轻判的机会。
在具体案件中,张烜墚实战派接地气的辩护思路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在涉嫌强奸罪的汤X案中,汤X被批捕后,面临着被判处实刑的严重后果。张烜墚律师团队迅速制定了以“认罪认罚、争取谅解”为核心的辩护策略。律师多次会见汤X,全面了解其个人和家庭情况以及从轻处罚情节。积极联系被害人,促成和解并取得谅解书。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将所有从轻情节梳理成书面意见,并与检察院承办人有效沟通。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汤X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这一结果不仅让汤X免于入狱服刑,还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刑罚对其本人和家庭的影响。
在寻衅滋事罪的霍X、段X案中,张烜墚面对案件核心争议点——罪名定性,进行精准辩护。成功将案件定性为寻衅滋事罪,而非量刑更重的故意伤害罪,为争取缓刑奠定基础。同时,他全面梳理从轻情节,引导被告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强调二人系初犯偶犯。还根据二人具体行为和作用,提出差异化量刑建议。最终,二人均获得缓刑判决,避免了牢狱之灾。
而在认罪认罚敲诈勒索案二审改判无罪案中,张烜墚更是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担当。被告人李X在一审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多数律师认为翻案无望。但他通过详细查阅聊天记录和听取当事人辩解,判断本案应为无罪案件。他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技术性上诉,为二审争取审查机会。深度阅卷,重构事实,指出程序瑕疵并提交补充证据。多维度与二审法官、检察官沟通,构建核心辩护逻辑,强调李X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属于自力救济。在二审庭审中据理力争,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改判李X无罪。
张烜墚不仅在案件中展现出专业能力,还秉持着良性沟通与敢于碰硬相结合的态度。他认为,在多数情况下,靠专业可以得到司法机关承办人的尊重,通过良性沟通能取得较好结果。但在“错捕”案件、受地方势力干预的案件等特殊情况下,他敢于亮剑,敢于和司法机关较真。在一个诈骗案件中,他坚持做无罪辩护,面对法官让劝当事人认罪认罚的要求,他当场表示,把律师证撕了也不会劝当事人认罪认罚。
张烜墚用自己的专业和担当,在刑事辩护领域书写着精彩的篇章。他始终坚持当事人利益至上,以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的实现。他就像一位在法律战场上的骑士,守护着正义的天平,让有罪的人罚当其罪,让无罪的人免受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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