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某遇到了一件烦心事,20XX年,被告X某以投资游乐园项目为由向其借款,L某出于信任按约转账交付了全部款项。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却以项目亏损为由拒不还本付息,L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L某委托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张双意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张双意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有500余件。她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同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也有不俗表现。此次面对L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她迅速展开行动。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借贷真实性、违约事实、本息计算开展了一系列专业、严谨的代理工作。她首先固定完整证据链,全面收集并提交借条、银行转账记录、身份信息、催款记录等证据。在她看来,民间借贷案件中,证据是关键,只有证据确凿才能夯实胜诉基础。通过这些证据,证实了原告已足额交付借款,被告欠款事实清楚。
接着,她依据《民法典》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精准法律定性,明确指出双方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逾期不还构成根本违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并按约定支付利息。对于原告的诉求,她合理主张,围绕本金、期内利息、逾期利息提出核心主张,对违约金及律师费等实现债权费用,尊重法院基于合同文义作出的认定,坚持以追回本金利息为首要目标。
面对被告“项目亏损、无力偿还”的无理抗辩,张双意律师有力驳斥,她明确指出经营风险不能作为拒还合法债务的理由,债务应当依法清偿。为了保障债权实现,她代理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被告相关财产,有效防止被告转移资产,确保胜诉后能够顺利执行回款。
最终,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全面胜诉判决。判令被告X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借款本金,以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XX年X月X日起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等大部分由被告负担,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张双意律师凭借在此次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展现了她在民间借贷领域的专业能力,也获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业界认可。她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证据为王、精准施策”的办案准则,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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