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朱邺律师承办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离婚纠纷复杂财产案尤为典型。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于2007年登记结婚,2009年生育一子。婚后因生活琐事及长期异地沟通不足,夫妻矛盾激化。原告曾于2024年、2025年两次起诉离婚,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两年。2026年4月,原告第三次起诉离婚,提出多项诉求,包括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婚生子抚养权、要求被告支付离婚损害赔偿、分割七处房产及共同债务等。
被告女方起初不同意离婚,委托朱邺律师代理应诉。朱邺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婚姻存续期间的各项事实,核对关键证据。结合原告多次起诉、长期分居的情况,他判断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为最优解。庭审中,朱邺律师围绕子女最佳利益、财产公平分割、债务合理承担等要点,与对方及法院多次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被告女方直接抚养,男方每月支付生活费2000元,并承担医疗费、教育费至子女学业完成;部分房产归男方所有,部分归女方所有,夫妻共同贷款由男方负责清偿;男方名下公积金、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归男方所有,男方分期向女方支付财产补偿款50万元;案件受理费双方各半承担,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案件圆满解决。
还有一起异地离婚调解案,原告与被告通过网络相识相恋并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但被告长期在外务工,与原告聚少离多,还与多名异性暧昧,对原告实施家暴、威胁恐吓。自2022年7月起双方分居,被告未承担抚养女儿的费用。原告委托朱邺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请求离婚、争取女儿抚养权、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及经济补偿。朱邺律师梳理关键事实,明确原告核心诉求,灵活运用调解策略,与被告方反复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与被告自愿离婚;婚生女儿由原告直接抚养,抚养费由原告自行负担;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原告摆脱不幸婚姻,得以安心抚养女儿。
另外,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与被告因性格差异大,婚后频繁争吵,感情破裂。原告委托朱邺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诉求为解除婚姻关系并划分夫妻共同债务。朱邺律师制定以调解为优先的诉讼策略,提前梳理案涉债务。在法院调解过程中,他代表原告与被告协商,推动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方式,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协议经法院确认生效,案件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
朱邺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精准的案情研判和高效的调解能力,为当事人解决了婚姻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力当事人在婚姻困境中找到自我,重新开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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