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总有一些看似注定的结局,却因为一位专业律师的介入而发生逆转。广东中亿律师所的李桂英律师,就曾在多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智慧。
先来说说林XX醉驾案。2023年2月2日晚上9时许,林XX在广州市酒后驾驶小型客车回到中山XX,倒车时车辆碰撞水泥柱,车辆损坏。随后因保险纠纷被公安人员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57mg/100ml。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普通人可能觉得这就是一起普通的醉驾案,没什么悬念。但李桂英律师接手后,发现了其中的蹊跷。
李桂英律师仔细查阅卷宗,发现《司法鉴定意见书》的乙醇浓度不是林XX醉酒驾驶行为发生时提取的,抽取血样的时间是2023年2月3日1时左右,而林XX在2023年2月2日21点30分左右就结束了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这中间数小时的时间差,不能排除驾驶结束后饮酒增加了酒精浓度的可能性。而且,从卷宗内容中还能基本确定林XX停止驾驶行为后,在家有再次饮酒行为,使得抽取的血液酒精含量不准确。李桂英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意见,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最终采纳了律师意见,认为中山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再看看艾X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2022年5月16日晚上9时许,艾X和张X驾驶面包车到市东区银通街附近,剪断电缆线盗走,造成多条电缆承载的固话和宽带业务中断,损坏价值人民币39480元。案发后,赃物缴回,二人也赔偿了被害单位并取得谅解。公安立案是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起点刑就是三年,而艾X的家庭情况及本人强烈意愿是不要被关押。
李桂英律师接受委托后,联系检察院阅卷详细分析案卷材料。她发现,艾X主观上是偷盗的故意,实施偷盗行为时并不知道电缆是正在使用中的电缆,他是市网建公司外包的布线施工人员,以前工作中发现该位置有断的电缆,因经济困难才动了偷盗的想法,实施偷盗前发现电缆是断头的,所以认为是没有使用的电缆。同时,中国XX公司城区分公司提供的《损失明细》不具有客观性,不能真实反应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危害结果。
基于这些分析,李桂英律师提出应以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艾X的行为进行定罪处罚,并建议公诉机关在量刑建议时适用缓刑。检察院经退回补充侦查后,最终改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适用缓刑。在开庭审理阶段,李桂英律师继续为当事人提出酌定、法定的从轻量刑情节,最终人民法院判决艾X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李桂英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20201411064455,现任职于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三百余件,在刑事及民事诉讼领域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在这两起案件中,她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找到了案件的关键突破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她就像一位解谜人,在看似复杂的案件中抽丝剥茧,揭开真相,让法律的公正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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