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原本是一个生活平静的人,当晚他和同事喝完酒,在返回家中的路上,被停在路边的机动车绊倒。在酒精的作用下,他处于非理性状态,用钥匙划伤了停靠在附近的机动车。事主报案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经鉴定,被划伤车辆的损失价值九千余元。
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这个过程中,张X的家属积极行动,在张X本人的要求下,主动联系全部车主和受害单位。他们不仅赔偿了车辆损失,还对车主因修车产生的其他交通、误工等费用进行了赔偿,共计支付赔偿款48414.19元。张X家属代表他向所有车主和单位真诚赔礼道歉,车主们看到张X及其家属的认错态度后,全部表示原谅张X的行为,并自愿出具了谅解书。
张X的辩护律师在接到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张X,了解案件情况。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就协助家属全部赔偿了受害人损失。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律师和检察官充分沟通,使得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后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律师在意见书中指出,从主观方面来看,本案发生系张X醉酒后无意识行为,其主观恶性极低。张X当时处于醉酒状态,意识不清醒,认知程度降低,对自身行为的控制力减弱,没办法正确认识自己使用钥匙划伤他人机动车的危害行为及后果。事主报案后,公安机关向他出示监控视频,他才了解当晚自己的所作所为,并当即表示后悔,还积极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失。
从客观方面看,张X虽有毁损他人财物行为,但并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案发当时是夜晚,小区门口相对僻静和封闭,行人较少,且受害车辆停放地并非规定的停车位,而是占用了道路,是多种偶然因素结合的结果。张X并非多次、经常作案,其行为未引发其他破坏公共秩序的严重后果。
此外,本案造成的财产损失已经全部挽回,危害后果已经消失。经评估,被划伤机动车损失价格总计18865元,财产损失价值较小,受损机动车仍可正常行驶,未破坏使用功能,也未危害到驾驶人和乘车人的安全。张X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物质损害已挽回,社会危害后果和矛盾也已修复和化解。而且张X本人一贯表现良好,无任何前科劣迹,本案发生有特殊情况,其行为社会危害性极低,可适用非刑罚处罚方法。
最终,检察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张X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这个案子由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律师代理。
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是刑事类型案件,主要服务地区在北京,业务覆盖全国刑事领域。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他还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
在这起酒后划车案件中,陈晓伟律师凭借多年积累的刑事辩护经验,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要点。他深入分析张X行为的主观和客观因素,为张X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正是他深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让他能够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突破口,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法律建议:喝酒要适量,酒后更要控制好自己的行为。如果不小心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要及时主动赔偿并真诚道歉,争取获得对方的谅解。同时,遇到法律问题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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