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至2023年间,许X、王X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售减肥胶囊,后被警方立案侦查。经检测,胶囊含国家明令禁止成分。一审检察院指控二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有“其他严重情节”,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在一审即将判决的不利形势下,许X、王X决定更换律师,这便引出了江苏南通柯枭冰律师。
柯枭冰律师,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部副主任,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秉持“对委托人真诚、对案件认真、对辩护较真”的执业理念。他所在的真辩刑事团队,主办律师拥有2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团队化协作办案,为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在许X、王X委托后,柯枭冰律师通宵达旦进行阅卷,并起草提交了辩方证据、辩护意见、延期审理申请书等法律文书,还向承办检察官和法官当面陈述辩护意见。然而,一审法院最终还是采纳公诉意见,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五年。面对这样的结果,二被告及其家属无法接受,决定提起上诉,并继续委托柯枭冰等律师进行二审辩护。
二审中,柯枭冰律师一方面引导当事人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搜集立功线索,另一方面从程序上积极与二审检察官、法官沟通,争取二审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柯律师充分进行法庭发问、举证、质证和辩论,详细阐述辩方观点。他曾在“学贯二十大·建工新时X”知识竞赛中,斩获团体一等奖、综合表现一等奖、书面测试单项优秀奖,还获得过2020-2021年度南通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等荣誉,这些荣誉都体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
柯律师的辩护思路清晰且全面。在情理之辩上,他指出两名被告人均系孩子的母亲,销售减肥药是熟人社交圈中的偶发性经营活动,未严重危害公众利益,司法裁判不应违背常识、常情、常理;法律适用之辩方面,他提出本案应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一审适用法律错误;事实之辩中,他指出销售金额认定存疑且交易记录不符合“持续性”要求;量刑之辩时,他强调应对被告人的立功情节进行充分评价。
最终,二审法院根据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出庭检察员的意见,改判许X有期徒刑三年,改判王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虽然许X未获缓刑成为遗憾,但这起案件的改判,充分体现了柯枭冰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不放弃的精神。他通过构建与执行立体化辩护策略,善用“常理常情”引发司法共情,狠抓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结果,也再次证明了刑事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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