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郭某在某市设立四家公司,专门进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活动。2017年,因李某拖欠郭某款项,郭某让李某签署了四份证明,称李某是这四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案发后,公安机关查实这四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超七千余万元,便以李某系实际控制人为由将其抓获。李某面临着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定罪量刑的困境,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可能导致其失去自由和财产,给其个人和家庭带来巨大的灾难。此时,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的常洁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已承办众多案件,开始介入此案。
常洁律师拥有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学位,深厚的理论知识在案件初期便发挥了作用。接受委托后,常洁律师第一时间进行全面阅卷,凭借其扎实的刑法学知识,敏锐地捕捉到案件中的关键信息。同时,她多次会见当事人李某,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在这个过程中,常洁律师曾担任山西省信X局法律顾问的经历,使她在与当事人沟通时更有耐心和亲和力,能够更好地安抚李某的情绪,让李某充分信任她并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通过这些工作,常洁律师查明了核心案件事实,即李某虽签署实际控制人证明,但案涉四家公司实际由郭某掌控,所有虚开行为均由郭某指使会计张某具体实施。
基于查明的事实,常洁律师确定了两大核心辩点。常洁律师作为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理事,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这使她能够精准地从复杂的案件中提炼出关键辩点。其一,李某并非案涉四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应对虚开行为承担主责。其二,郭某、张某系本案主犯,为查清全案事实,应将二人所涉案件与本案并案审理。常洁律师在准备辩护材料时,充分发挥其曾担任古交市监察委法律顾问的经历,熟悉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证据要求,使辩护材料更加严谨、有说服力。
在二审庭审过程中,常洁律师凭借其专业的庭审把控能力,将核心辩点清晰、有力地呈现给法庭。她曾多次参与中央电视台CCTV12、山西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法制节目采访与专访,在公众面前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形象,在法庭上也能以清晰的逻辑和流畅的语言进行辩护。她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了精彩的辩论,为李某争取合法权益。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常洁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案件发回后,一审法院依法将李某案与郭某、张某所涉虚开案件并案审理。常洁律师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筑牢了法律防线。她荣获中央电视台CCTV《时代新人有律师》优秀个人称号,还多次作为山西经济资讯频道等法律节目特邀嘉宾,积极传播专业法治力量,是业内极具专业口碑的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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