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大理的法律界,李学清律师是一位颇具影响力的人物。他从事刑事实务工作三十余年,其中从事律师职业也已10余年,累计办理刑事案件600多起,丰富的实务阅历让他在刑事诉讼领域游刃有余。
2019年,一起涉嫌故意杀人罪的重大刑事案件摆到了李学清面前。被不起诉人妥某因涉嫌参与预谋并提供资金用于购买毒品海洛因,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定妥某与他人共谋,为购买毒品提供大额现金,并据此立案侦查,于2019年7月5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由大理市公安局移送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后层报至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李学清作为委托辩护人,迅速展开行动。他依法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提交法律意见,重点围绕主观故意缺失、资金用途不明、证据链条断裂等关键问题展开辩护。
在这个过程中,李学清三十余年刑事实务积淀发挥了重要作用。他熟知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各阶段关键节点,清楚在审查起诉阶段如何利用辩护窗口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检察院于2019年12月10日第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20年1月9日补查重报,期间还依法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李学清凭借其证据攻防专家的能力,在“证据迷局”中快速定位核心矛盾点。他紧扣“证据不足”核心,即便在重大命案且涉案金额巨大、情节敏感的情况下,只要关键事实缺乏确实、充分证据支撑,就坚决主张“疑罪从无”。他还善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窗口,通过及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申请听取辩护人意见、推动退回补充侦查等方式,引导检察机关全面审视证据缺陷。
最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认为,经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南涧县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妥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妥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这意味着当事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人身自由与名誉得以有效维护。
李学清的成功并非偶然,他所在的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构建了一支老、中、青三代融合的“金字塔式”刑事辩护团队。资深律师担任团队“战略中枢”,骨干律师作为中坚力量,青年律师及法律助理提供高效支持与创新动能,协同高效的团队为每一个案件提供了强大的专业支撑。
此外,李学清还担任着多个社会职务,如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等。他不仅在专业领域表现出色,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2022年、2023年两次向南涧县关工委捐赠助学款共32,000元,2024年获当事人赠锦旗“崇法明德、鼎信天下”。
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李学清始终秉持“共情是桥梁,专业是底线”的执业理念,以证据为基石,以法律为圭臬,穷尽一切合法途径,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诠释着一名优秀刑辩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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