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律师只要能帮当事人打赢官司就算成功,实则不然。朱康律师在处理案件时,有着更为全面和深入的考量。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X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物权保护纠纷二审案件中,上诉人提出“主体不适格、承包期30年、事实承包”等抗辩。朱康律师作为被上诉人新疆生产建设兵X第八师YS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从权属、合同约定、法律适用、政策边界等方面进行严谨论证。他指出被上诉人系案涉土地使用权人,主体适格;承包期限应以合同约定为准,上诉人主张30年承包期无依据;合同期满未续签,上诉人属无权占有,应返还土地。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功保障团场国有土地权益。这一案件虽然胜诉,但整个过程双方都投入了大量精力,十分疲惫。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X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土地租赁纠纷案件中,朱康律师代理新疆生产建设兵X第八师YYT团。围绕竞拍公告效力、种植约定、违约条款等核心要点举证质证,严谨论证被告擅自改种棉花构成违约,应按三倍标准支付租赁费。法院全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全额支持团场87717元租赁费诉请。此案不仅维护了团场土地发包秩序与国有资产收益,而且处理过程相对高效,各方都较为满意。
还有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朱康律师代理新疆生产建设兵X第八师YYT团。针对原告确认劳动关系的诉求,他从主体资格、用工事实、法律关系等方面严谨抗辩,充分阐明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与法律依据。经他专业代理,原告主动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案件以对方撤诉、委托人零责任圆满结案,高效维护了团场合法权益。
在朱康律师看来,“赢”不仅仅是在法庭上获得胜诉判决,更是全方位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最恰当的方式解决问题,让当事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同时尽可能减少各方的诉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