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这事儿,让不少打算离婚的人心里犯嘀咕。大家可能都想着,两个人商量好了去办离婚,咋还得等上一段时间呢?有人就问了,离婚非要等冷静期过后才能领证吗?这个问题其实困扰着很多处在离婚边缘的夫妻,毕竟谁都希望能痛痛快快地把事儿给解决了,可这多出来的冷静期,让原本就复杂的离婚变得更麻烦了。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从提交离婚申请开始,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还有三十天的领证期,必须在这两个时间段都满足要求才能顺利拿到离婚证。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在冷静期内两人都没反悔,冷静期过了之后,他们还得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一起去领离婚证才行。
二、非要等冷静期过后才能领证
答案是肯定的。离婚冷静期是法律强制规定的程序,目的是避免冲动离婚。只有等冷静期结束,且双方在冷静期内都没有撤回申请,并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举个例子,老王和老陈申请离婚,在冷静期内他们都没有改变主意,但在冷静期刚过,老陈就因为工作原因要出国,没办法在规定的三十天内和老王一起去领证,那么这次离婚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他们如果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
三、冷静期内反悔的处理办法
如果在冷静期内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那可以按照前面说的程序撤回离婚申请。撤回之后,婚姻关系依然存续。要是一方反悔,另一方坚持要离,这种情况就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比如小赵和小钱申请离婚,冷静期内小赵反悔了,但小钱还是想离,小钱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四、冷静期后未领证的后果
如果冷静期过后,双方没有在规定的三十天内去领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之后如果还想离婚,就只能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冷静期。这对于那些着急离婚的人来说,可能会比较麻烦。比如孙先生和周女士申请离婚,冷静期过了,他们因为一些琐事耽误了去领证的时间,结果这次离婚申请就作废了,他们得重新走一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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