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鲍X与被告刘某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被告自2024年11月起让原告供应建筑材料,原告供货后被告仅支付部分费用。2025年12月30日双方结算,被告欠付货款69446元,约定2026年1月10日前付清,逾期有利息及费用承担。还款期到后被告拒绝支付,鲍X不知如何维权。
大多数人会以为直接拿着欠条去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还钱就行。但实际上,仅靠欠条可能不足以证明整个交易过程,还需其他供货凭证等证据支撑,否则可能面临证据不足的问题。网上查到的说法是先和被告协商,协商不成再起诉。然而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协商这条路走不通。
四川蜀华律师事务所的叶兴强律师接手案件后,把问题拆成了几个独立的小问题: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供货凭证是否充足、被告欠款事实是否明确以及逾期违约情况如何认定。这样拆分是因为只有明确这些小问题,才能为后续的诉讼或调解提供坚实的基础。
叶兴强律师首先快速梳理案件核心事实,重点核查双方买卖合同关系、供货凭证、结算欠条等证据,确认被告欠付69446元货款的事实及逾期违约情况,夯实了案件证据基础。这一动作使得原告诉讼请求有了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也为后续确定“以诉促调”的办案策略提供了支撑。
在确定“以诉促调”策略后,叶兴强律师庭前充分与原告沟通,明确其核心诉求与调解底线,同时主动对接被告及法院,梳理争议焦点,释明被告逾期履行的法律后果,引导被告正视自身付款义务。在调解过程中,精准把握双方利益平衡点,既坚持要求被告足额支付欠付货款,又兼顾被告实际履行能力,协商确定合理的分期付款期限,同时明确违约金条款及维权相关费用的承担。
最终,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三期支付货款,若逾期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并主张违约金,同时被告支付律师费、保单保函费等费用。叶兴强律师自2015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成功办理合同纠纷案件500余件,在处理这类法律问题上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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