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余XX、李XX、曾X三人一拍即合,打算通过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赚取差价。余XX通过李XX给的电话,联系上杨XX,以9%的点子费从其公司买发票。曾X则负责联系购买方。余XX以李XX妻子公司的名义,以11%的点子费把发票卖给购买方,从中赚取2%的点子费。他们觉得这事儿挺隐蔽,能轻松赚钱,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然而,纸包不住火,他们的行为被发现了。案发后,李XX、余XX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曾X主动投案自首。三人虽主动配合,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严重犯罪,他们心里慌了,担心会受到重罚。自己解决肯定不行,于是他们四处打听,找到了四川发现(德阳)律师事务所的李坤律师。李坤律师执业多年,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李坤律师仔细梳理案件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三人在案发后积极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这一细节看似平常,却可能成为减轻处罚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李坤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当事人收集退缴违法所得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以证明他们积极悔罪的态度。同时,让当事人整理能证明自己自首和认罪认罚的材料。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应追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他们有自首、认罪认罚和退缴违法所得的情节,建议从轻处罚。李坤律师为李XX辩护时,强调其自首、认罪认罚和退缴违法所得的情节,还指出他是初犯,应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其他辩护人也提出了类似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认为三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鉴于他们有自首、认罪认罚和退缴违法所得的情节,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决定对三人宣告缓刑。听到判决结果,三人原本紧张的心情瞬间放松,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别贪图小利去干违法的事儿,法律红线碰不得;第二,出了事要主动配合,积极弥补过错。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违法犯罪不可取,但主动悔罪能争取从轻处理。在这个案子里,李坤律师抓住了当事人退缴违法所得这一关键细节,为当事人制定辩护策略,最终让他们获得了缓刑判决。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