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事实背景
这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蔡X,1991年4月出生,初中文化,无业。2021年4月,他偷渡到缅甸,加入当地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在“超牛组”做引流、聊天等辅助工作,参与了约2个月。这个诈骗集团用“杀猪盘”方式骗了境内139名被害人3600余万元。2025年5月,蔡X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公诉机关指控他犯诈骗罪,是从犯,建议判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蔡X对指控没意见,他的辩护人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的高志博律师。
二、核心争议点及拆解
(一)核心争议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被告人蔡X家庭经济困难且未实际获利,是否能酌情降低罚金数额。
(二)法院查明的事实
证据显示,蔡X在诈骗集团里只是底层引流人员,参与时间短,没领工资,也没参与分赃,没有违法所得。同时,相关情况说明证实,蔡X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妻子要抚养未满周岁的婴儿,父母收入微薄,家庭生活陷入严重困难。
(三)双方各自主张
公诉机关认为,蔡X参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构成诈骗罪,系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辩护人高志博律师主张,蔡X未实际获利,家庭经济困难,请求法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酌情减少罚金数额,给他一个改过自新、回归家庭的机会。
(四)法院最终认定
法院采信了高志博律师的理由。法院认为,蔡X参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蔡X是犯罪集团一般参与者,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他经传唤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蔡X未获利、家庭困难的情况,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判处较低罚金,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三、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人蔡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四、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如果不幸卷入刑事案件,要第一时间如实交代事实,争取自首情节,这对量刑有好处。要是家庭有困难,一定要及时向律师说明,律师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在合理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同时,大家要远离违法犯罪活动,不要为了一时利益走上错误的道路。
五、结尾
这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中,法院综合考虑了被告人蔡X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以及家庭实际困境,最终作出了合理的判决,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又有人情味。高志博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执业多年,承办过逾1000件案件,其中刑事类案件百起有余。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在本案中精准抓住“罚金数额”这个关键利益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低限度的经济处罚。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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