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机动车交通事故和买卖合同纠纷十分常见。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涉及保险赔偿、侵权责任等复杂问题,由于保险条款复杂、责任认定模糊,常常引发争议。而在买卖合同中,因交易习惯不明确、诉讼时效等问题,也容易导致双方对簿公堂。
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的刘晟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上成果显著。在一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案件中,成功为委托人追回保险赔偿及侵权赔偿共计12万元左右;在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中,又为委托人追回货款及利息等共计16万元。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这两个案例。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2023年9月5日,路某某驾驶车辆搭载各某某等人前往瓜地干活,途中因车辆轮胎爆胎且操作不当,车辆翻下路基,各某某受伤。经鉴定,各某某构成十级伤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及“如意行”驾乘人员综合保险。事故后路某某支付部分赔偿款,但双方就剩余损失协商无果,各某某委托刘晟律师团队起诉。
案件的核心诉求是让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损失,超出部分由路某某和路某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难点在于各某某的各项损失数额认定、保险责任承担以及侵权责任划分,被告还提出“好意同乘”“协议已赔偿完毕”的抗辩。
刘晟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他带领团队迅速行动,精准梳理案件关系,确定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将保险公司、肇事司机、车主列为共同被告。团队协助委托人收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住院病历等完整证据链,精准核算各项损失。针对被告的抗辩,团队指出案涉乘车行为不属于“好意同乘”,协议未涵盖全部损失且不能对抗向保险公司索赔。最终,法院采纳代理意见,为委托人追回119822.39元。
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2019-2021年,喀什某某公司与中某某公司、明某某公司存在钢材买卖合同关系。2021年3月,喀什某某公司供货后,被告迟迟未付款。原告委托刘晟律师起诉,诉求为被告支付货款、利息及相关费用。
案件争议焦点在于诉讼时效是否超过、被告是否欠付货款及金额认定、利息主张是否合理等。刘晟律师团队精准梳理交易关系,确定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将分公司与总公司列为被告。团队收集双方长期合作的合同、供货明细等证据,证实交易习惯和被告欠付货款事实。针对被告“诉讼时效已过”等抗辩,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时效中断。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货款、利息及保全费等共计158476.49元。
刘晟律师在这两个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在证据组织上,他带领团队构建完整证据链,精准核算损失和锁定债权,为索赔和维权提供坚实支撑。在谈判和调解时机把握上,虽案例未着重体现,但在庭审辩论中,他能高效驳斥被告抗辩,明确责任和权利边界。在法律适用方面,他精准运用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制定策略,确保法院采纳代理意见。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院会综合考虑保险条款、侵权责任等因素,明确保险赔偿与侵权赔偿的责任边界。在买卖合同纠纷中,长期合作形成的交易习惯会被作为认定合同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要注意留存催款证据。
选择律师时,刘晟律师证据精细,能构建完整证据链支撑诉求;行动快速,从接受委托到制定策略迅速高效;策略灵活,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和争议焦点制定针对性方案,是处理此类纠纷的可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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