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连东律师有着十余年法院、税务、检察院、纪委监委多系统从业经历,法律功底扎实,实务阅历深厚。他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第一时间固定关键证据,现场照片、违章整改通知书、电梯维修合同、付款凭证、维修发票、微信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完整还原了被告私自改造、损坏电梯、拒不赔偿的全过程。
庭审中,被告提出了多项抗辩,“不是我损坏”“电梯系物业人为破坏”“费用过高”。面对这些无理的抗辩,杨连东律师逐一梳理事实、严密对应证据。他查阅《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条文,从法律上清晰证明:被告的违规挪动行为与电梯损坏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主观存在明显过错,已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杨连东律师围绕侵权责任构成、损害结果、费用合理性、责任主体四大核心问题发表专业代理意见。他强调,被告为一己私利擅自改动公共设施,不仅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更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权利。电梯维修费用真实、必要、合理,依法应由侵权人全额承担。他的严谨论证和清晰逻辑,让被告无证据的反驳显得苍白无力。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杨连东律师的全部代理观点,认定被告侵权事实成立。判决被告向物业公司赔偿5600元,向五位受害业主每人赔偿500元,合计81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原本拒不担责的侵权人最终被依法判令全额赔付,物业公司与受害业主的经济损失全部追回,电梯维修费用得到圆满解决。
在这个案件中,杨连东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精准把握案件核心焦点。他始终秉持着诚信担当、认真负责、充分沟通的执业理念,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注重全程充分沟通。他的严谨务实作风,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诉讼结果。
杨连东律师不仅在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表现出色,他还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交叉案件、行政诉讼等多个领域。在工伤维权二审案件中,他助力伤者一次性获赔7.5万元;在租赁合同纠纷中,高效调解助企业全额追回欠租与利息。他用自己的专业和尽责,为个人及企业筑牢法律防线、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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