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往往陷入不知从何入手的困境,罪名定性错误、证据梳理不清等问题常让他们在案件中处于不利地位。而李建鹏律师处理这类问题时,有着自己独特的方式。
以M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为例。原审法院认定甲X与乙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新闻工作者身份威胁多家单位索要钱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十年,并对甲X另犯的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甲X不服提出上诉并委托李建鹏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李建鹏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深入分析。他指出应认定为受贿罪而非敲诈勒索罪,因为甲X与乙X系国有事业单位报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要钱款符合受贿罪构成要件;部分合同款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部分款项无证据证实;乙X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二审庭审中,他结合证据和法律适用充分论证。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部分意见,将甲X、乙X的罪名从敲诈勒索罪改为受贿罪,甲X数罪并罚后刑期从十三年六个月降至九年。
李建鹏律师能如此办案,得益于他丰富的复合背景。他曾任职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参与办理多起重大案件,还组织参与全省检察系统多项专项活动。这种经历让他兼具公诉人与辩护律师的双重视角,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争议分析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在面对案件时,他可以从不同角度审视问题,精准把握法律条文的适用,进行精细化辩护。
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李建鹏律师始终保持着冷静和专注,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在复杂的刑事诉讼中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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