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被继承人安X去世后遗留住房公积金257766.73元,其母亲韩XX和女儿安X慧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就继承比例产生了分歧。韩XX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主张多分遗产,但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分配应当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这起案件的核心疑难就在于如何依据此规定为韩XX争取到合理的继承比例。
郑汉斌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以韩XX年老体弱、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为核心依据,准确援引《民法典》中关于遗产分配照顾困难继承人的法律规定。接着围绕韩XX的客观情况与对方沟通,情理法结合,促成对方理解与让步。在调解过程中,律师积极推动双方达成一致。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韩XX分得案涉住房公积金的60%,计154660元;安X慧分得40%,计103106.73元。若按照均等分配,韩XX只能分得一半,而此次调解结果让韩XX明显多分,圆满实现了委托人的核心诉求。
结合湖北黄冈蕲春县的办案经验,在处理这类继承纠纷案件时,从证据视角来看,要精准收集和固定能够证明当事人生活困难等情况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为适用法律规定提供坚实的证据支撑。同时,在调解过程中,要善于运用证据和法律规定,情理法结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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