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张X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和XX健身有限公司口头约定了私教训练协议。课程一共9节,每节280元,张X支付了2520元的费用。张X明确要求由王X担任专属私教,可后来王X离职了。张X的法定监护人知道后,明确拒绝了该公司重新选派教练的提议,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的费用1680元。然而,该公司却拒绝全额退款,只同意退还70%的费用。双方协商不成,张X委托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马学兵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私教服务合同并全额退还剩余费用。
双方诉求和理由
张X一方认为,自己是基于对专属教练王X的信赖才签订的私教服务合同。现在王X离职,自己不同意更换教练,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所以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剩余费用。而XX健身有限公司则认为,虽然教练离职,但可以重新选派教练,并且只同意退还70%的费用。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在这起案件中,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马学兵律师通过整合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双方存在服务合同关系,明确了费用金额,也证实了该公司的违约事实。其中,聊天记录清晰地显示了张X一方明确要求王X担任专属教练,以及得知王X离职后拒绝更换教练的态度。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双方口头达成的服务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这种私教服务是基于张X对专属教练王X的信赖而订立的,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现在王X离职,张X不同意更换教练,那么双方就没有了继续履行合同的信赖基础。所以,张X解除合同的请求是合法有据的。法院结合证据,认定剩余6节课的费用为1680元。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双方的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张X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案件受理费由该公司负担。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不影响案件正常审理。这起案件由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马学兵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在进行服务消费时,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收款凭证、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发生纠纷时能起到关键作用。同时,如果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像本案中的私教服务,一旦提供服务的人发生变更,消费者是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
结尾
在这起健身私教课退费案件中,马学兵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定位和扎实的证据收集,帮助委托人成功全额追回了剩余费用。马学兵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为他的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正是多年的积累,让他在处理这起案件时,能够快速聚焦“私教服务人身属性”这一关键要点,明确诉讼思路。他全面整合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委托人的诉求提供了有力支撑。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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