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何某与被告马某因感情破裂于2023年3月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由马某抚养。然而,何某以马某忙于事业、无暇照顾孩子,且自己无再育打算并有更多时间精力照顾孩子为由,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并要求马某每月支付8000元生活费。双方陷入了抚养权争夺的复杂困局。
2018年开始执业的顾丽媛律师,是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初级合伙人,也是成都市律协婚家专业委员会委员。她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执业以来已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及民商事案件数百起,在四川成都地区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顾丽媛秉持“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此次她作为被告马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案件。
面对这起抚养权纠纷,顾丽媛律师仔细梳理了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况。她分析了双方的诉求和证据,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环境和双方的实际情况,认为调解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在法院主持调解过程中,顾丽媛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与原告及其代理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协商。
最终,在顾丽媛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婚生子由被告马某直接抚养,抚养费由马某负担;婚生女由原告何某直接抚养,被告马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原告何某每月至少可探望婚生子三天,寒暑假有相应的相处时间。这一调解结果既保障了孩子的权益,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成功破解了这起抚养权争夺的复杂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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