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女士的诉求包括解除与刘先生的婚姻关系,争取婚生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刘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同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诉讼费用由刘先生承担。其理由是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刘先生长期分居、未尽家庭责任。
刘航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仔细研究了韩女士提供的材料,包括两人的婚姻登记信息、孩子的抚养情况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相关证据。在与韩女士的沟通中,刘航律师了解到孩子长期随韩女士生活,由她独自抚养照顾,这为争取抚养权提供了有力的事实依据。
对于财产和债务问题,刘航律师发现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处房产,共同债务包含房屋贷款、银行及支付宝借款等。刘先生同意离婚和孩子由韩女士抚养,也同意房屋归女方,但在抚养费数额和债务分担上存在争议。刘先生仅同意每月支付较低的抚养费,还主张已给付韩女士一定金额,不愿分担债务。
针对这些争议点,刘航律师进行了多方面的工作。她收集了刘先生的收入证明,结合当地生活水平,为合理确定抚养费数额提供依据。同时,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了详细梳理,明确各项债务的具体情况。在庭审过程中,刘航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清晰阐述韩女士的诉求和理由。她强调孩子长期随韩女士生活,由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对于抚养费,根据刘先生的收入和孩子的实际需求,提出了合理的数额;在债务分担方面,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应依法共同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韩女士与刘先生离婚,婚生子由韩女士抚养,刘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房产归韩女士所有,剩余房贷由她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各承担一半,刘先生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其承担部分给付韩女士,案件受理费由刘先生负担。
在这类离婚纠纷中,普通人往往容易忽略收集关键证据,如对方的收入证明、共同财产和债务的详细情况等。遇到类似纠纷,首先需要保持冷静,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明确自己的诉求和权益,同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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