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案件中,2020年底,余XX、李XX、曾X三人共谋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赚取差价。余XX联系杨XX购买发票,曾X联系购买方,余XX以四川XX公司名义出售发票。xx公司向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巨大。案发后,李XX、余XX经通知到案,曾X主动投案自首,三人退缴违法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为获取非法利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四川发现(德阳)律师事务所的李坤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他指出,在此类案件中,共同犯罪时各被告人的作用认定很关键,就像本案中虽有人辩称是从犯,但结合证据各被告人作用相当,不区分主从犯。
常见风险是很多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虚开发票获利快且不易被发现。错误做法包括未认识到虚开发票不仅损害国家税收,还会给自己带来刑事处罚。虚开发票一旦被发现,不仅要补缴税款、缴纳罚金,还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
四川发现(德阳)律师事务所的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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