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连东律师执业多年,执业第6年时遇到此案。他接受委托后,立即全面梳理一审证据、判决及上诉理由。针对上诉人提出的“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公章不真实”等核心抗辩,迅速固定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仲裁裁决、一审判决、用工事实、伤残等级鉴定等关键材料,构建完整、扎实的权利依据。考虑到伤者急需赔偿款用于生活与康复,杨律师确定“以保胜诉为底线、以快调解为目标”的办案策略,在坚决守住赔偿底线的同时,积极推动二审高效和解。
在梳理证据链时,杨连东律师严谨细致。庭审中,他有力驳斥上诉人的无理抗辩,明确指出工伤认定已发生法律效力,用工单位应依法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法定待遇,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在他严谨的法律论证与强力维权下,上诉人最终放弃不合理抗辩,同意协商解决。
经法院主持及杨律师积极协调,双方达成最优调解方案:用工单位一次性支付劳动者75000元,并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劳动者其他权利一并了结,实现一次性拿到现金、纠纷彻底终结。相较于一审判决的固定项目赔偿,调解方案在效率、兑现度上更有利于伤者,达到了快速、稳妥、足额的理想结果。
杨连东律师长期认为,在劳动纠纷中,证据的收集和整理至关重要,很多劳动者因证据不足而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类似的工伤赔偿纠纷,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力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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