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某殡葬服务公司向西安市某区相关部门申请减资、股东及监事变更登记并获核准。后第三人刘X称不知情且签名非本人所签,相关部门于8月2日作出撤销变更登记决定,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公司面临的困境是,相关部门已认定其提交虚假材料,己方需证明材料合法。
此时,2016年执业的李超律师接手此案。他已累积处理各类行政案件1000+。李超首先逐页比对变更登记材料中的签名字迹,发现第三人刘X签名与样本差异较大。他通过专业笔迹鉴定机构进行验证,结果显示可能存在代签情况。这一发现让李超意识到需进一步审查材料合法性,影响后续策略为重点关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李超在比对笔迹后,凭借执业多年比对过上千份文件的经验,又锁定变更登记的日期,发现公司作出的股东除名及减资决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他调取微信记录,发现公司与相关人员沟通正常,无造假迹象。申请气象数据,证明文件签署日期天气正常,不存在异常情况。通过调查令调取入库系统数据,显示材料提交流程合规。调考勤记录,证实相关人员在文件签署日正常上班,有签署文件的时间。最后进行笔迹鉴定,确定第三人刘X签名系伪造。
作为担任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的李超,在查证停工记录时发挥专业优势,指出相关部门作出撤销决定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的情形。最终,法院判决撤销相关部门于2023年8月2日作出的撤销变更登记决定,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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