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默认在提供劳务者受害的案件中,房主只要把工作发包出去,就无需承担太多责任。但实际上,若房主将工作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就可能存在选任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认知误区可能导致房主在纠纷中面临高额赔偿。
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进行拆除作业时受伤。原告起诉要求B赔偿各项损失,并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徐X承担选任过错责任。C找到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的于彩霞律师时,情况十分被动。于彩霞律师自2008年起在上海浦东新区和杨浦区执业,在处理此类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原告最初主张C承担30%的选任过错责任,而C此前已垫付原告20,400元,若责任比例过高,C将面临较大的经济损失。
于彩霞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工作。首先,她精准抗辩,通过举证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铲墙改砸墙)、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成功将原告自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将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远低于原告最初主张的30%。其次,于彩霞律师积极促成和解性替代方案,建议C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不要求返还”为条件,换取原告书面放弃后续费用追索权。再者,针对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于彩霞律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最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认定不构成伤残,成功为C避免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约17.8万元)的损失。最后,于彩霞律师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采纳了于彩霞律师的意见,仅判令C承担按份的10%责任,且因其垫付款已覆盖该部分,实际无需再行支付。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对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房主若存在选任过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遇到类似情况,当事人应及时收集证据,明确自身与各方的法律关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结束后,C成功避免了高额赔偿,对案件结果十分满意。于彩霞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化解了危机,也让更多人认识到在劳务受害案件中正确处理法律问题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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