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嗒嗒嗒……”键盘敲击声在安静的办公室里格外清晰,李忠宝律师正对着电脑,仔细梳理着手中案件的证据材料。灯光洒在他专注的脸上,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
李忠宝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学本科,后又在西南政法大学进行在职研究生学习,扎实的法学理论为他的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而他在公安边防部队13年的服役经历,更是为他的律师生涯增添了别样的色彩。
在办理诊所经营者荐药涉假药罪一案时,当事人张X的遭遇令人揪心。张X本是一位诚信行医的诊所经营者,因无心荐药陷入了刑事困境。当李忠宝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来到看守所会见张X。狭小的会见室里,张X满脸焦虑,声音颤抖地讲述着事情的经过。李忠宝静静地倾听,不时在本子上记录着关键信息,眼神中透露出坚定。
凭借在边防部队长期从事侦查、法制工作积累的经验,李忠宝对证据有着高度的敏感度和精准的把控能力。他深知在刑事辩护中,证据就是核心。在梳理案件细节时,他紧紧抓住“药品是否为假药”“张X是否明知为假药”这两个核心争议点。在仔细研究全案卷宗时,纸张的沙沙声仿佛是他探寻真相的脚步。他敏锐地发现,现有证据不足以直接证实涉案安XX牛黄丸系假药,相关认定多为推断得出。这个关键突破口,成为了后续辩护工作的核心抓手。
作为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主任、楚雄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忠宝亲自统筹辩护工作。他逐字逐句梳理全案卷宗,反复核查证据细节。结合张X的实际情况,他将“厘清罪与非罪、推动不起诉”作为核心目标。在撰写法律意见书时,他逻辑清晰,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进行了有力的论证。客观上,现有证据不符合刑事诉讼“证据确实、充分”的定案标准;主观上,张X不存在明知是假药仍予以销售的主观故意。
在与检察机关沟通时,李忠宝始终以党员律师、律所党支部书记的身份坚守辩护立场。他多次与检察官面对面交流,详细阐述张X的行医初心和无心涉罪的事实。他的语速沉稳而坚定,每一句话都充满了说服力。他强调不能将不知情的推荐行为等同于故意销售假药罪,同时结合张X的情况,说明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最终,专业的辩护换来了公正的结果。检察机关全面审查后,采纳了李忠宝的辩护意见,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张X得知消息后,激动得热泪盈眶,对李忠宝连连道谢。
李忠宝说:“13年的军旅生涯让我懂得,凡事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注重证据的核心作用。作为党员律师,我要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守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以个案之辩,促公正之裁;求罪刑相适,护法治晴空。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他将继续以证据为剑,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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