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株洲,有一位美团外卖骑手HX,原本靠着辛勤工作维持生活。然而,一次送餐途中的交通事故,让他的生活陷入了困境。HX受伤并构成九级伤残,本以为单位为其投保的雇主责任险能为他解燃眉之急,可保险公司却下达了《拒赔通知书》,拒绝赔付。多次索赔无果后,HX无奈之下找到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张双意律师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9年时间,她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业于湖南大学,拥有本科学历。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同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也有不俗表现。
在这起保险合同纠纷中,原告HX起诉被告XX公司、株洲市XX公司,要求支付雇主责任险保险金。被告A保险提出诸多抗辩理由,如案涉法律关系错误、原告已从第三方获赔、无证驾驶属于免责范围、应走工伤程序等,请求驳回全部诉请。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保险赔付核心争议开展了专业、严谨的代理工作。首先,她厘清法律关系,明确本案为雇主责任险保险合同纠纷,原告作为雇员受益人,有权直接主张保险金,成功推翻被告“案由错误、主体不适格”的抗辩。这显示出张双意律师对法律关系的精准把握,以及她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专业能力。
在击破“无证驾驶免责”这一关键抗辩时,张双意律师提出核心观点:保险条款未对“机动车”作出明确界定;原告驾驶的系电动自行车,无法上牌、无法办证,客观上不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情形,免责条款不适用于本案。她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对案件细节的深入研究,找到了保险公司抗辩理由的漏洞。
对于“已获赔偿不予赔付”的理由,张双意律师阐释雇主责任险与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属于不同法律关系,人身属性保险项下受害人可依法获得双重保障,保险公司不能以此拒赔。同时,她论证工伤与保险理赔并行不悖,明确工伤保险与商业雇主责任险可并行主张,被告要求先行处理工伤再理赔无法律依据。
此外,张双意律师还精准核算损失,依据保单约定的限额、伤残等级、医疗票据、误工期限,准确计算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使诉求合法有据。
最终,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全面胜诉判决。判令被告XX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保险赔偿款XXXX元,驳回原告对B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XXX元,由A保险承担XXX元,原告仅承担XXX元。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张双意律师在保险案件方面的专业能力。她精准把握雇主责任险条款、免责条款效力、机动车认定标准、保险利益与侵权赔偿关系等专业难点,抗辩直击要害。她强势推翻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为弱势群体伸张了权益,帮助受伤骑手拿到了近8万赔款,打通了索赔路径。同时,此案明确了外卖骑手送餐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的赔付规则,明确电动自行车不属于免责中的机动车,成为同类案件典型判例,具有重要的类案裁判指导意义。张双意律师以其专业的素养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也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和业界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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