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某环保监测设备运维公司工作人员因修改监测设备氧含量标定浓度值,被公安机关认定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公安机关认定当事人涉及修改数据的设备共计11台,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当事人面临被提起公诉并留下犯罪记录的重大风险。
曹頔繁律师接手此案,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95%。曹頔繁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了解其参与情节,在审查起诉阶段又第一时间查阅案卷材料。他发现当事人行为发生在新司法解释实施之前,且新司法解释对涉案行为认定标准更宽松,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当事人更有利。
曹頔繁比对过上千份相关材料,他逐页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发现仅能认定当事人修改数据的设备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证明当事人修改其他设备数据的证据不足,仅凭口供不能定罪。他还锁定当事人修改数据的日期,与新司法解释实施时间对比,进一步验证适用新司法解释的合理性。接着,他调取当事人与老板的微信记录,发现当事人系履行职务行为。
身为成都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曹頔繁,还申请气象数据,查看是否因天气等客观原因导致设备异常。他又通过调查令调取公司入库系统数据,确认设备采购及使用情况。同时,调取当事人考勤记录,证明其工作时间和职责范围。最后,对相关笔迹进行鉴定,确定修改数据的具体人员。
基于这些审查,曹頔繁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围绕法律适用、履职性质、犯罪情节和主观恶性等要点充分论证。最终,检察院经过退回补充侦查后,完全采纳了辩护观点,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驳回了对当事人的起诉,当事人无罪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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