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黄XX与被告王XX签订《股份代持协议》,原告依约出资18万元后,公司却被转让,双方虽协商退款,但被告仅退还5万元,剩余13万元拒不支付。被告还辩称这是投资行为,公司经营亏损应按比例结算,仅需退还部分款项,双方矛盾就此激化。
此时,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的汤思骑律师介入此案。汤思骑律师2024年开始执业,服务于云南昆明地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成功办理合同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专精于民间借贷案件。他始终秉持“专业为基、解决问题为核”的执业理念,凭借2009年至2016年先后取得的计算机技术、法学、社会管理研究生学历构建的跨学科知识体系,以及股权架构师、企业合规师等专业证书,为案件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汤思骑律师开始逻辑梳理。他引导原告围绕诉讼请求提交证据,在法院组织的证据交换和质证环节,对被告提交的与案外人签订的协议、单方制作的经营数据等与本案无关的证据进行有力反驳,使得法院不予采信这些证据。同时,汤思骑律师协助法院确认了原被告签订代持协议、原告出资18万元、被告退还5万元、案涉公司股权已转让及原告为维权支出律师费5000元等关键事实。
破局的关键在于对双方是否达成退款合意的判定。汤思骑律师通过仔细分析,指出被告退还5万元后,原告确认尚欠13万元,被告未提出异议,后续原告催款时被告亦未对退款金额提出异议,以此认定双方就退还全部出资款达成了合意。最终,法院采纳了汤思骑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王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XX退还130000元,成功为原告追回了合伙出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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