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在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班。2021年11月26日,他上班前换衣服时突发疾病死亡,人社局认定这视同工伤。一开始,家属觉得有工伤认定,索赔应该问题不大。毕竟生效判决都确认王某某和包头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用工单位。
可事情没那么简单。两家公司互相扯皮,都不想承担责任。家属自己去和公司沟通,不仅没得到赔偿,还被各种理由敷衍。家属慌了,反复想不通,为啥明明有工伤认定,索赔却这么难,心里又焦虑又自我怀疑。
后来,经人介绍,家属找到了内蒙古启韬律师事务所的杨洋律师。杨洋律师执业以来办过不少案子,对劳动纠纷很有经验。
杨洋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派遣资质,却将王某某二次派遣至内蒙古某某特种钢管公司,这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关键细节。
围绕这个细节,杨洋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家属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调取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文件,还整理了公司违法派遣的证据。
庭审时,两家公司提出“无劳动关系”“无过错”等抗辩。杨洋律师依据扎实的证据,有力反驳。他强调生效判决已固定劳动关系,包头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缴工伤保险,应承担全部工亡待遇;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二次派遣,要和派遣单位连带赔偿。
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亡待遇91万余元,判令两公司连带担责。听到判决结果,家属原本极度紧张的心,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劳动者入职要确认单位是否缴纳社保;第二,遇到工伤纠纷,及时收集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等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遇到复杂的法律纠纷别慌,要及时找专业律师。在这个案子里,杨洋律师精准锁定违法二次派遣核心争议,夯实证据链,帮工亡家属赢得了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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