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向东是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其中侵权领域相关案件40余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案件达20件。
在侵权领域,尤其是医疗损害案件方面,杨向东表现出色。他成功办理的医疗损害案件占侵权案件总数的约50%。在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案件中,他精准把握争议焦点,推动案件朝着有利于当事人的方向发展。在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他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他承办的案件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占比约60%。他还担任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等众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这些单位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起由杨向东律师代理的民间借贷纠纷典型案例。
案件类型为民间借贷纠纷,杨向东律师代理的是原告一方。
案情简介:本案历时多年,交易结构复杂。原告先后向被告某慈善医院出借款项多笔,双方订立多份《借款协议书》。后因还款事宜发生争议,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本金65万元及相应利息(利率标准较高)。双方的核心争议在于借款主体认定,即被告医院与其原法定代表人(兼出纳)是否应当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本金数额认定,原告主张的65万元本金中,相当部分系前期利息滚动计算形成(即“息转本”),该部分的合法性需认定;还款抵充顺序,被告于诉讼前后支付的款项,应优先抵充本金还是利息。此前,双方因还款问题陷入僵局,未能自行协商解决。
核心诉求:原告希望被告偿还本金65万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难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借款主体认定困难,被告医院与其原法定代表人身份关系复杂,款项往来涉及个人与医院账户,难以明确责任主体。
二是本金数额认定复杂,“息转本”的情况增加了本金认定的难度,需要准确判断其合法性。
三是还款抵充顺序存在争议,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难以确定款项优先抵充本金还是利息。
律师策略:
在法律依据方面,杨向东律师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2020〕27号)相关规定,论证前期未超过法定利率上限的利息计入后期本金之行为,属法律允许的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关于清偿抵充顺序的规定,主张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被告的还款应优先抵充利息。
在诉讼技巧上,他精准梳理资金脉络,构建完整证据链条。通过穿透后续重组协议,锁定最初两笔实际交付的本金共计43万元(20万元+23万元);绘制“息转本”动态示意图,以时间轴为脉络,清晰呈现2013年至2017年间每一笔未付利息经双方合意,与新增现金款项一并计入后续借款本金的过程;固定关键证据,重点提取款项交付至医院财务室、利息由医院财务支付等事实的证据,强化借款主体为法人的主张。还制作详细的《利息计算对比分析表》,将“按双方约定利率计算的本息合计”与“按法定利率上限(年利率24%及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本息合计”逐期比对,让法院直观了解“息转本”金额未超出法律保护上限。
杨向东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精准的证据组织能力,通过详细梳理资金脉络和绘制示意图,清晰呈现了案件事实,为法院认定提供了有力支持。在法律适用方面,他准确援引相关法律法规,对“息转本”的合法性和还款抵充顺序进行了严谨论证,使法院能够采纳其观点。他对案件争议焦点的把握精准,从借款主体、本金数额到还款抵充顺序,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有效处理,确保了案件朝着有利于原告的方向发展。
在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纠纷较为常见,此类案件涉及的借款主体认定、本金数额计算、还款抵充顺序等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杨向东律师处理该案件的经验为同行提供了借鉴,在面对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时,要注重证据的梳理和法律依据的准确适用,通过合理的诉讼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当事人来说,在遇到民间借贷纠纷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
杨向东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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