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盛举律所执业期间,张相奎律师曾接手韩X、孙X等盗窃案二审。原审被告人韩X等因盗窃罪不服一审判决上诉,韩X认为一审认定盗窃数额过高且自己是从犯。从法律角度看,一审对盗窃数量的认定仅凭同案犯估算及被害单位推测,缺乏客观过磅记录,这在证据上存在不足。而且对于韩X是否为从犯也存在争议,这是案件的疑难之处。
张相奎律师在二审中,先重申一审中关于从犯、盗窃数量存疑等辩护观点。接着补充提出一审对每次盗窃0.4吨的认定证据不足,韩X系被动参与应认定为从犯。他按时间顺序,从接案开始,仔细查阅卷宗,与当事人沟通,在庭审中清晰表达辩护意见。
最终,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虽然未能改判,但张相奎律师的辩护迫使法院对一审证据进行复核,确保了判决的公正性。韩X虽继续服刑,但他表示张相奎律师尽力为他争取了权益。
结合辽宁办案经验,在刑事辩护中,证据收集和质证至关重要。像本案中,律师要对证据的严格性提出要求,不放过任何可能影响案件结果的细节。对于证据不足的情况,要在庭审中清晰阐述,让法院重视。同时,对于当事人是否为从犯等法律适用问题,要依据法律条文和案件事实进行准确判断和论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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