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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的正义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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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31 · 190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常洁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401201711259447
擅长领域:
咨询电话:13934648676
代表案例:7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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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常洁律师是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在李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她查明李某并非实际控制人,提出两大核心辩点。二审法院采纳意见发回重审,最终并案审理。常洁律师以专业和严谨,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正义。
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的正义逆转

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而律师就是当事人在这场战斗中的坚实后盾。常洁律师,作为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的权益合伙人,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她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为众多当事人撑起了一片法律的晴空。

2016年,郭某在某市设立了四家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李某拖欠郭某款项,2017年郭某要求李某签署四份证明,载明李某为上述四家公司实际控制人。案发后,某市公安机关查实四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超七千余万元,遂以李某系实际控制人为由将其抓获。郭某及四家公司会计张某,则因另一起虚开案件被某市某区公安机关抓获。李某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陷入了巨大的困境。

常洁律师接受李某二审委托后,秉持着“法为圭臬,信为基石;专业护权,温心履职”的执业理念,开始了严谨而细致的工作。她通过全面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深入查明了核心案件事实。原来,李某虽签署了实际控制人证明,但案涉四家公司实际由郭某掌控,所有虚开行为均由郭某指使会计张某具体实施。基于此,常洁律师确定了两大核心辩点:其一,李某并非案涉四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应对虚开行为承担主责;其二,郭某、张某系本案主犯,为查清全案事实,应将二人所涉案件与本案并案审理。

在办案过程中,常洁律师充分发挥自己扎实的刑事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实操经验。她仔细梳理每一个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用专业的知识和严谨的逻辑,为李某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她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向法官阐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常洁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案件发回后,一审法院依法将李某案与郭某、张某所涉虚开案件并案审理。这一结果,不仅为李某争取到了公正的审判机会,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常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多年,执业以来养成了严谨细致、追求真相的执业习惯。她认为律师的价值在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法律的武器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这份能力源于她长期的实务打磨和不断的学习积累。此外,常洁律师还多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参与法治宣传与法学教育,担任多家单位法律顾问和媒体节目特邀嘉宾,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律师的社会责任与职业担当。在常洁律师身上,我们看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人文关怀,她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法律的尊严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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