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贵州遵义,某XX工程公司招用的项目施工人员在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时,从8楼风井口坠落至2楼,造成多处严重伤情。经认定为工伤,鉴定为伤残一级,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案涉工程公司为项目在某保险公司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因公司无力支付全部赔偿款,将保险的诉讼权、受益权转让给伤者。罗心艳律师于此时接受伤者委托。罗心艳律师自2022年正式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余件,专精于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案件,本案涉及工伤保险赔付问题,其在工伤赔偿领域的丰富经验与本案需求高度匹配。
罗心艳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证据,凭借其毕业于贵州医科大学法学(医事法方向)的专业背景,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点。案件立案开庭后,面对保险公司提出的仅在工程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赔付等抗辩,罗心艳律师结合自身承办众多民商事案件积累的经验,针对保险公司抗辩逐一发表代理意见。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罗心艳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伤者伤残赔偿金600000元;判令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伤者医疗费16846.96元;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负担,伤者预交的多余受理费依法予以退还。罗心艳律师在结案前提交了详细的代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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