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XX在为被告B搬运建材时受伤,随后以提供劳务者受害为由将被告B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达数十万元。一审法院认定双方为雇佣关系,判决被告B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B对此不服,认为双方实为承揽关系,且原告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于是委托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执业11年的王宏亮律师提起上诉。
王宏亮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一千余件,深耕刑事及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刑事犯罪案件。在面对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时,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行业规则的了解,敏锐地意识到本案存在诸多争议点。
本案的争议极大,包括双方法律关系定性究竟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事故发生经过及因果关系,即原告XX受伤是否因被告B过错导致;原告XX自身是否存在过错,能否减轻赔偿责任;后续治疗费用与本案是否存在关联性;原告已报销部分医疗费是否涉嫌重复主张。
王宏亮带领律师团队全面梳理案情,重点从五方面构建上诉理由。他从报酬结算、工作安排、管理支配、工作自主性等角度,论证双方为承揽关系而非雇佣关系。结合证人证言,还原事故现场,证实被告B不在事发现场,对原告XX受伤无直接因果关系。指出原告XX常年从事搬运工作,违规单人搬运重物,不听劝阻,自身存在重大过错。认为原告XX后续在外地治疗产生的感染相关费用,系自身护理不当或医疗原因导致,与本案无关。还提出原告XX已通过医保报销部分费用,如系第三方侵权则不应纳入医保,二者存在矛盾。
在二审庭审中,王宏亮重点围绕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核心区别展开论述,结合证据逐一驳斥一审认定错误,申请法院依法划分过错比例,减轻上诉人责任。他深知,在这类案件中,精准的法律定性和责任划分对案件结果起着关键作用。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王宏亮的核心代理意见,重新划分责任比例。法院认为,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原告XX作为具有多年经验的搬运人员,对自身安全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一审判决未考虑原告自身过错,责任划分不当,二审依法予以纠正。
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告B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较一审判决减少赔偿金额数万元,有效维护了委托人合法权益。王宏亮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实现二审改判,为委托人减少了大额经济支出。他也因出色的表现,多次获得荣誉,如2018至2021年被长治市律师协会评为“长治市优秀律师”,2025年被评为长治市优秀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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