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辽宁省锦州市的四级肢体伤残退休人员张X,因欠款未还微信和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这一状况让他情绪失控,先是辱骂、威胁法官,后又砸坏法院人脸识别设备,被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在这高压指控下,张X面临严峻形势。
此时,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的李楠律师接受委托,为张X进行辩护。李楠律师2024年开始执业,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作为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秉持“不忘初心、用心做好每一个案子”的执业理念,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接受委托后,李楠律师没有被“冲击司法机关”的严重表象吓退,第一时间全面阅卷,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特殊背景与从轻情节。庭审中,李楠律师围绕四大核心从轻要点展开精准辩护。
首先,李楠律师指出张X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极小。张X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此次行为是因基本生活保障被切断后情绪失控所致,并非蓄意破坏司法秩序,与一般寻衅滋事犯罪有本质区别。其次,考虑到张X是四级肢体伤残人员,本身生活困难,案发时因生活账户被冻结陷入绝境,其行为背后的生活困境值得同情,符合可酌定从轻处罚的特殊情形。再者,张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展现了诚恳的悔罪态度,符合法定从宽处理条件。最后,案发后,张X及其家属积极筹措资金,全额赔偿了法院设备损失4150元,并取得了被害单位的书面谅解,有效修复了社会关系,降低了社会危害性。
李楠律师向法庭极力陈词,强调张X的行为虽违法,但事出有因,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远低于同类犯罪。恳请法院综合考量其伤残身份、生活困境、认罪认罚及全额赔偿谅解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使其能够尽快回归社会,维持正常生活。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楠律师关于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可从轻处罚的核心辩护意见。虽然认定张X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充分考虑了其特殊的从轻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与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完全吻合。在辽宁锦州地区,李楠律师通过精准挖掘特殊从轻情节,成功为伤残被告人争取到了法定及酌定从轻量刑,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中法理与情理兼顾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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