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判决书上,被告人崔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而按照法律规定,他的涉案金额属“数额巨大”,本应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从轻的判决结果,离不开江苏扬子江律师事务所顾浩律师的专业辩护。
崔某是启东某有限公司员工,20XX年X月X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同年X月X日被逮捕。同案被告人刘X,也是该公司员工,二人因共同盗窃被一并追诉。经法院审理查明,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崔某单独或伙同刘X,利用在公司电镀车间工作便利,多次窃取设备电解板上的金粉,销赃获利。其中二人共同盗窃获利XXX元,崔某单独盗窃获利XXX元。
顾浩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执业于江苏扬子江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江苏南通及周边。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介入案件。首先,顾浩律师细致阅卷,反复核查案卷材料,包括侦查阶段供述、同案人员笔录、被害单位陈述、银行交易记录、认罪认罚具结书及户籍信息等。他精准锁定崔某具备的坦白、立功、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四大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明确了辩护核心方向。
接着,结合案情,顾浩律师制定了专业辩护策略。鉴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无罪辩护空间极小,他确立了“罪轻辩护+情节最大化争取”的核心策略,聚焦法定从宽情节的认定与适用,重点论证崔某立功的价值、坦白的主动性、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及退赃的积极性,为从轻处罚提供扎实法律依据。
庭审中,顾浩律师围绕四大从轻情节逐一发表辩护意见。一是崔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二是崔某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查证属实,构成立功,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三是崔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符合从宽处理条件;四是崔某主动退缴XXX元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同时,顾浩律师明确提出量刑辩护意见,请求法院综合全案情节,对崔某从轻处罚。他的辩护意见逻辑严谨、依据充分,与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高度契合。
最终,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采纳了顾浩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作出了对崔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的一审判决。
在本案中,顾浩律师精准定性情节,避免了崔某重刑风险。涉案金额超28万元,属“数额巨大”,若无有效辩护,量刑极易偏向五年以上。顾浩律师精准提炼并论证的四大从轻情节,直接降低量刑基准,将刑期控制在四年,相较同情节案件量刑明显从轻,最大限度降低了当事人刑罚。他的专业法律适用,强化了辩护说服力,庭审中辩护意见紧扣法律条文与案件事实,全部被法院采纳,彰显了专业法律素养与庭审把控能力。而且,顾浩律师全流程尽责,从侦查阶段介入、会见当事人、核实案情,到审查起诉阶段对接检察机关、确认认罪认罚细节,再到审判阶段庭审辩护、提交书面意见,全程跟进、细致尽责,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
从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回溯,我们看到了顾浩律师在整个案件中的专业付出和卓越能力。他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辩护策略,为崔某争取到了从轻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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