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背景
委托人想买商铺,和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交了30000元定金,约定7天内签正式合同。委托人付了定金后,按要求又付了207240元首付,可被告方却一直不签正式合同,也不还钱。后来委托人发现,房子根本没预售许可证。于是委托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的李熙律师起诉,要求解除协议、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还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
核心争议点
1.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要担责
2.被告方是否构成违约及如何承担责任
3.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是否该支持
争议点拆解
1.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要担责
法院查明:案涉认购协议书上明确卖方是二被告,且都盖了章。
双方主张: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称和普洱XX公司独立,没房源也没收钱,不应担责;委托人主张二被告都在协议上盖章,协议生效,A公司不能免责。
法院认定:法院采信了委托人的理由。因为协议上盖章是A公司真实意思,不能以未收款和主体独立为由不承担合同义务。
2.被告方是否构成违约及如何承担责任
法院查明:被告方没取得预售许可证,和委托人签协议收了钱,却不签正式合同。
双方主张:被告方没提出正当理由;委托人认为被告构成根本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
法院认定:法院支持委托人。被告没证签协议收钱又不签正式合同,构成违约,按法律要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
3.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是否该支持
法院查明:委托人因被告违约有资金占用和律师费损失。
双方主张:委托人要求被告承担;被告未提出有效抗辩。
法院认定:因委托人已选定金罚则,法院没支持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解除委托人与二被告的认购协议;二被告15日内连带返还双倍定金60000元及首付207240元,共26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由二被告负担。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买房时,一定要确认开发商有预售许可证,别只听口头承诺,要看证件原件。签合同要仔细,把重要条款写清楚,比如签正式合同时间、违约责任等。交钱要有凭证,转账记录、收据都留好。遇到问题及时咨询律师,用法律保护自己。
结尾
这起案件中,委托人最终成功解除协议,拿回双倍定金和首付,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李熙律师在处理此案时展现出了专业能力。西南大学法学本科的学习经历,让她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从2018年执业至今,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这使得她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能迅速抓住关键,准确运用法律。她为委托人固定证据,针对被告抗辩发表有力代理意见,最终让法院采纳。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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