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被告人因在其经营场所内容留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被公安机关查处,涉案违法所得一万余元,已达刑事追诉标准。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无前科、无暴力行为、无涉黑涉恶情节。此时,当事人陷入了面临刑事处罚的困境。
魏建明律师于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他接手此案后,第一时间协助当事人将全部违法所得上缴司法机关,消除案件不法获利,经与司法机关沟通验证,确认这一行为可作为法院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这为后续的辩护策略奠定了基础。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魏建明律师有着丰富的经验,执业多年来比对过上千份相关材料。他确保当事人稳定、如实供述全部案件事实,经与侦查机关核实,依法认定了坦白情节,获得法定从轻处罚。同时,他向法庭强调本案规模小、时间短、无强迫、无未成年人、无恶劣情节,社会危害性较低,与重大涉黄案件存在明显区别,通过列举过往类似案例进行验证,进一步支持了辩护观点。
身为江西省律师协会残疾人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抚州市律师协会理事、XX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的魏建明律师,还提交了无犯罪记录、家庭情况、社区表现等材料,说明当事人系一时糊涂、法律意识淡薄,人身危险性较低,通过社区走访等方式进行验证,让法庭更全面地了解当事人情况。他保障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推动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缩短羁押时间。庭审中,他聚焦关键量刑情节,不纠缠细枝末节,提升了庭审效率。
最终,法院采纳了魏建明律师全部辩护观点,认定被告人构成容留卖淫罪,同时认定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等情节,判决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两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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