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毕某面临着巨大的法律危机,公诉机关指控毕某与他人共谋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涉案毒品净重达4557.4克,建议在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幅度内量刑。此时,张雪律师介入了此案。
张雪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了对案件的评估。本案存在诸多核心难点,指控毕某参与共谋的核心证据仅为同案余某的供述与辨认笔录,无其他客观证据印证,且供述前后矛盾;侦查机关辨认过程存在暗示性,不符合“特征相类似”法定要求,辨认笔录依法不应作为定案依据;无证据证实毕某与他人形成毒品交易合意、参与毒品交接、收取毒资或获利,涉案毒品来源、毒资去向均无法指向毕某;毒品取样、送检程序存在争议,电子数据取证不符合规范,通话内容未直接体现毒品交易,不能推定涉案;公诉机关未举证毕某在所谓共同犯罪中的具体行为、分工与关联程度。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张雪律师展开了一系列工作。她围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瑕疵三大核心展开无罪辩护。首先,全面梳理卷宗,指出孤证、辨认违法、鉴定瑕疵、取证不规范等问题,削弱指控体系。接着,明确毕某未参与策划、交易、分赃,依法认定其为从犯,为从轻处罚奠定基础。同时,成功推动法院对无关前科材料不予采信,避免加重评价。在整个过程中,张雪律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程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案件公正审理。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毕某构成贩卖毒品罪,但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采纳了辩护人关于前科材料不予采信的意见。被告人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在数量特别巨大、法定刑极高的情况下,张雪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低档量刑结果。
类似的情况还有一件。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与被告因子女抚养权、房屋归属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张雪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制定“以调解为核心、兼顾子女利益与财产公平”的办案策略,推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调解方式高效结案。在买卖合同退税损失争议案件中,张雪律师精准锁定争议焦点,构建完整抗辩体系,协助梳理证据,证明一人公司股东财产独立,排除连带责任,最终成功说服法院驳回原告200余万元索赔,为委托人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实现全案胜诉。
判决下来后,毕某对未来有了新的希望。而张雪律师,依然在法律的道路上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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