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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投保被拒赔,法院判保险公司支付12.5万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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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30 · 137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魏宪合律师 已认证
评分:4.9 服务:999+人 执业16年
律所: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1010555935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5991606273
代表案例:6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魏宪合律师,现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同时兼任西安市长安区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兼职仲裁员等。代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特别是某故意杀人案在其辩护后,二审由死刑改判为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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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冯某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高度残疾,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被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赔。这投保告知义务究竟该如何界定?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能成立吗?
带病投保被拒赔,法院判保险公司支付12.5万保险金

冯某在保险业务员的推荐下,买了一份终身寿险。起初,他觉得买了保险就有保障了,这事儿问题不大。然而,命运弄人,他不幸患上脑梗死等疾病,身体高度残疾。这时,他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遇了晴天霹雳——保险公司以他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绝赔付并解除合同

冯某慌了,自己明明买了保险,怎么就不能赔呢?他尝试和保险公司沟通,但毫无结果,这让他焦虑不已,反复想不通。后来,经人介绍,他找到了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魏宪合律师和左律师。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执业至今,经验丰富。

魏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了关键细节:保险公司虽提供了电子投保单及录音录像,但未能证明已就健康事项对冯某进行具体询问。而且冯某投保时已61岁,高血压是这个年龄段的常见病,也无证据证明他存在恶意隐瞒。

围绕这个细节,魏律师指导冯某固定证据,在一审中指出保险公司的问题。一审法院采纳了魏律师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可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魏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

庭审中,保险公司坚持冯某未尽如实告知义务,而魏律师则强调保险公司未履行询问义务且无证据证明冯某恶意隐瞒。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业务员对健康询问事项进行了具体、明确的逐项询问,电子保单及录音录像中“全部否”选项无法确认为冯某本人操作。同时,冯某投保时属高血压高发年龄段,保险公司未履行审慎审查义务,也无证据证明冯某存在带病投保恶意。于是,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需向冯某支付保险金125,745元。听到判决结果,冯某原本极度紧张的心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投保时仔细阅读健康询问事项,如实告知病情。第二,保留好与保险业务员沟通的记录。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投保时如实告知很重要,但保险公司也得履行好询问义务。在遇到保险理赔纠纷时,不要慌张。在这个案子里,魏宪合律师抓住保险公司未履行询问义务的关键细节,为冯某成功维权,不愧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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