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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六年,这场离婚诉讼终获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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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30 · 129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盛春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5年
律所: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1210434297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81798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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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盛春龙律师,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上海市嘉定广播电视台《法宝在线》栏目特邀嘉宾律师,上海市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骨干律师团律师,上海市法律热线“12348”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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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起诉离婚,被告却坚称感情未破裂不同意离。这场僵持中,原告拿出6年多的租房合同、水电费缴纳凭证等证据。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孩子归原告抚养,被告名下汽车归原告,原告支付7500元折价款。
分居六年,这场离婚诉讼终获判决

2018年,某甲找到在上海嘉定区执业的盛春龙律师,委托其代理离婚诉讼。某甲与某乙于2004年登记结婚,2006年生育一子某丙。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后因性格差异大,常发生争吵,自2012年2月起双方分居。某甲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离婚抚养婚生子某丙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某乙则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这个案子的麻烦在于,要证明双方感情不和且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并非易事。被告很可能会抗辩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比如以工作原因导致两地分居为由。而且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需要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原告抚养孩子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盛春龙律师接手后,开始一项一项地处理。他首先分析了案情,指导原告进行各方面证据的收集整理。收集原、被告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若实在无法举证,就让当事人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收集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如原告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同时收集原告抚养孩子有利于儿子健康成长的证据。随着这些工作的推进,案件走向开始变化。

最终,法院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后,作出判决:准予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原告某甲抚养;被告某乙名下的汽车归原告某甲所有,原告某甲给付被告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

判决生效后,某甲按照判决处理好了后续事宜,这场持续多年的婚姻纠纷终于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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