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证据的缺失往往是一大难题。就如患者A的案件,患方未同意尸检,导致死因不明,这大大增加了过错与因果关系证明的难度。而且鉴定意见认定的责任比例仅为“轻微至次要”,医疗费中医保统筹支付部分也未获支持。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案件可能会陷入僵局。
姚凤东律师在接手案件后,首先进行了全面的证据组织。他仔细梳理患者两次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外购药凭证、调解终止通知书、院方出具的尸检说明等材料。及时申请司法鉴定,为因果关系认定奠定基础。针对院方对鉴定意见的质疑,协助鉴定机构出具异议回复函,并依据相关规定成功抗辩院方重新鉴定的申请,维持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同时,合理计算损失范围,准确区分医疗费中个人支付与医保统筹支付部分,主张外购人血白蛋白等合理费用。
最终,法院酌定院方承担20%的赔偿责任,判决院方赔偿患方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6.8万余元。虽然没有达到患方主张的30%责任比例及50,000元精神抚慰金,但在不利因素下,为患方争取到了实际赔偿。
结合黑龙江当地的办案经验,在医疗损害纠纷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至关重要。律师要全面收集各类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对于鉴定意见,要善于利用法律规定维护其证据效力。在计算损失范围时,要准确区分各项费用,合理主张赔偿。同时,要积极争取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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