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PX与DX登记结婚,20XX年X月离婚。婚姻存续期间,DX与L某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间,DX通过多种方式向L某多笔转账,含特殊意义金额及备注特殊字样的转账。经统计,转账有XXX元差额,该款项是PX与DX夫妻共同财产,DX赠与未取得PX同意。PX诉请L某返还,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顾丽媛律师2018年执业,至今已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及民商事案件数百起,接受委托后围绕核心争议点制定诉讼策略。
一审庭审,顾丽媛律师提交转账记录、短信聊天记录、DX当庭陈述等证据,证明不正当关系及赠与事实,主张返还差额款项。但L某称与DX是投资关系,一审法院以PX主体不适格、转账性质无法认定为由,驳回PX全部请求。顾丽媛律师执业8年,处理过众多此类案件,经验丰富。
一审败诉后,顾丽媛律师迅速梳理问题,锁定上诉要点。二审阶段,她条理清晰发表上诉意见。首先,逐页审查DX与L某的短信聊天记录,发现聊天内容暧昧,验证了两人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这为判定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提供关键证据,明确此事实是判断赠与行为效力的基础;其次,仔细核对转账记录的日期,锁定L某所称投资款的转账时间,发现与DX通过C某账户返还的时间相匹配,验证投资款已返还,影响后续主张L某抗辩理由不成立的策略;最后,调取L某统计转账金额的微信记录,发现其存在重复计算、遗漏款项的情形,进一步证实L某抗辩不成立。顾丽媛律师担任成都市律协婚家专业委员会委员,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针对L某抗辩逐一驳斥。
最终,四川省成都市XX人民法院二审完全采纳顾丽媛律师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L某向PX退还人民币XXXX元,重新划分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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