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的毕晓娜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的办案经验,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这意味着,为职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常见的风险是,用人单位可能会以超过仲裁时效、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已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应重复赔偿、合同约定免责等理由进行抗辩。像闫某案件中,一审虽支持赔偿,但两家单位均不服上诉,提出多项抗辩企图免除赔偿责任。
正确的应对步骤如下:首先,劳动者要明确维权时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闫某在2023年9月达到退休年龄才知晓无法享受养老待遇,2024年4月即申请仲裁,完全在一年时效内。其次,要清楚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劳动合同中“放弃社保”的条款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依法无效。最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性质、标准差距巨大,单位不能因劳动者自行参保而免除强制缴费义务。
根据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的毕晓娜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的多年实务经验,类似情形下当事人需要特别注意收集劳动关系、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在闫某案件中,毕晓娜律师全面梳理劳动关系、工资流水、社保政策、裁判规则,形成严密代理思路,逐一驳斥对方上诉理由,提交类案判例强化观点,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代理意见,闫某成功获赔养老保险损失近9万元。毕晓娜律师擅长处理劳动争议等各类法律事务,执业期间承办数百起案件,实务经验丰厚,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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