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一审开庭前,突然以未收到分文工程介绍费为由,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支付40万元介绍费。这一突如其来的诉讼,让被告陷入了极为被动的局面。被告原本以为与原告签订的工程介绍费协议是合理有效的,还打算预支工程款来支付剩余费用。然而,公司负责人的一番话让被告如梦初醒,原来原告根本未提供居间服务,并未促成合同订立。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并未深入审查相关证据,这使得被告在程序上处于明显劣势。
就在被告一筹莫展之时,王伟栋律师接手了此案。王伟栋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尤其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二审、再审案件。他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迅速找到了应对之策。
庭审中,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为:原告是否有提供居间介绍服务、被告是否应当支付居间服务费以及如应支付是支付剩余20万元还是40万元。王伟栋律师运用自己精准的法律研判能力,围绕这些焦点展开了有力的辩护。
针对第一个焦点,王伟栋律师让公司出具了《说明函》,详细阐述了合同签订的全过程,清晰地证明了原告未提供居间介绍服务。在法庭上,王伟栋律师有条不紊地宣读《说明函》内容,每一个细节都指向原告未履行居间义务这一事实。原告代理人试图反驳,但面对详实的证据,显得苍白无力。
对于第二个焦点,王伟栋律师依据法律规定指出,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介绍工程收取工程介绍费,因此案涉协议无效,被告不应支付居间服务费。他在法庭上引经据典,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条文,让法官和对方当事人都清楚地认识到协议的违法性。原告代理人在王伟栋律师的专业论述下,开始显得有些慌乱。
关于第三个焦点,王伟栋律师提出即使法院认为应当支付介绍费,也应当扣除已支付的20万元,并当庭出示了相关录音证据。当录音在法庭上播放时,原告代理人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沉默良久,无法提出有效的反驳意见。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伟栋律师的观点,认为不得私自收取工程介绍费,案涉协议无效,进而认定原告无权根据协议主张居间服务费。虽然法院认为被告有提供居间介绍服务,但因原告未举证,不予支付必要费用,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不过,原告并不甘心一审的败诉结果,提起了上诉,目前案件尚未开庭。王伟栋律师告知被告,虽然一审取得了胜利,但上诉的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他已经为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了周全的诉讼策略,会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娴熟的庭审技巧,为被告维护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尽管案件还未最终定论,但王伟栋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已经为被告争取到了有利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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