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某接到法院立案通知时,心情十分沉重。他在20XX年X月X日从X某处购买了一台XX轿车,本以为是一次普通的交易,却没想到陷入了一场噩梦。付清全部购车款后,被告长期拒不办理过户,更糟糕的是,20XX年X月X日,该车因原车主未还清银行贷款、存在合法抵押,被抵押权人委托第三方拖走,P某彻底丧失了车辆的占有使用权。在这无助的时刻,P某找到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
张双意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500余件,还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此前她处理过不少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和关键要点。
接受委托后,张双意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她首先围绕合同解除、过错责任、款项返还等方面,进行严谨、专业的代理工作。她收集了买车合同、转账凭证、报警证明、车辆抵押登记信息、车辆被拖走的情况说明等一系列证据,证实被告未解除抵押、未办理过户、交付车辆存在权利瑕疵,构成根本违约。这一动作如同精准地拆解了证据链,让被告的违约行为无所遁形。
面对被告提出的“解除权已过一年除斥期间、购车时已知车辆未过户”的抗辩,张双意律师明确提出,原告知晓车辆被拖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时间为20XX年X月XX日,起诉未超过法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解除权合法有效。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地驳斥了被告的抗辩,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在论证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张双意律师阐明车辆因抵押被拖走、无法过户、无法正常使用,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法定解除条件,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款项。她的论证清晰明了,逻辑严谨,让法官能够清楚地了解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同时,张双意律师也客观面对车辆使用折旧的事实,尊重车辆实际使用情况,认可法院就使用折旧进行合理扣减,坚持以追回大部分购车款为核心目标,实现了务实维权。在庭审中,她围绕“隐瞒抵押—拒不过户—车辆被拖走—合同目的落空—合同应予解除”展开完整逻辑链,其清晰的法理和完整有力的逻辑获得了法院的全面采纳。
最终,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判决:确认原、被告签订的买车合同于20XX年X月XX日解除;判令被告X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P某购车款XXX元;案件受理费XXX元,由被告负担XXX元,原告仅负担XX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在这个案件中,张双意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务实的办案风格。她精准把握裁判要点,强势破解被告的抗辩,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委托人的损失。她以证据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不愧是株洲本地刑事辩护实力派律师、省优秀刑辩律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