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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产妇弃婴致死被控故意杀人,律师精准辩护助其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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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7 · 1379人看过
导读: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未成年被告人未婚先孕后将新生男婴抛至河中溺亡,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主张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建议判三年实刑。尹涛律师通过查阅案卷,结合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发表辩护意见。法院采纳其观点,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实现了法律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未成年产妇弃婴致死被控故意杀人,律师精准辩护助其获缓刑

被告人XX因未婚先孕生子,担心被家人发现,将新生男婴从窗户抛至河中致其溺水死亡,被公诉机关指控构成故意杀人罪。XX作为未成年人,面临着可能被判处实刑的困境,其未来的人生将受到极大影响。20XX年,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尹涛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参与本案不公开审理。尹涛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近千件,其中婚姻家事与刑事案件经验丰富,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接到指派后,尹涛律师深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他的第一反应是全面了解案件细节,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

在办案过程中,尹涛律师熟悉刑事诉讼程序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量刑的规则。他深知在这种案件中,关键在于找到能够证明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情节。时间紧迫,他迅速全面查阅案卷材料,详细核实被告人年龄、犯罪动机、到案经过、悔罪态度等关键事实。普通代理可能只是简单依据公诉机关的建议进行辩护,但尹涛律师采取了非常规策略。他发现被告人XX接到民警电话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这构成自首。同时,结合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且存在特殊家庭与心理状态等情节,在庭审中重点围绕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情节较轻、人身危险性小、适合社区矫正等方面发表辩护意见,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观点。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XX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属情节较轻;其犯罪时年龄较小,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法院全部采纳尹涛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被告人X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不过,虽然判决已经下达,但后续被告人还需要遵守缓刑期间的相关规定,接受社区矫正。尹涛律师告知被告人及其家属,在缓刑期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若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撤销缓刑、执行实刑的风险。这一安排为被告人在后续的改造过程中提供了明确的指引,也为案件的顺利执行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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